- 索 引 号:00824890-8/2019-43417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乐东县教育局 成文日期:2019-03-15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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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佛罗镇长青幼儿园、利国镇官村幼儿园委托社会力量管理运营的通告 - 文 号:发布日期: 2019-03-15 08:55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
通告(二)
为创新学前教育发展机制,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根据《乐东黎族自治县“公建民营”幼儿园管理办法(试行)》(乐府办〔2015〕203号)和海南省编办印发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琼编办〔2016〕17号),县教育局现将佛罗镇长青幼儿园、利国镇官村幼儿园委托社会力量管理运营,实行“公建民营”。请有意申请管理运营的社会团体、企业等组织于2019年3月15日—21日携带下列材料到教育局基础教育职能岗邢秀梅同志处申请登记,逾期不再接受申请。联系电话:85526884。
申请登记时提交的材料:
1、申请书。其中要载明申请管理运营的幼儿园名称。
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审批机关颁发的证照原件及复印机。
3、申请的组织(单位)简介。
4、申请的组织(单位)出具开办资金确认证明和不低于确认总出资额15%的银行存款证明或验资证明。
5、实施管理承诺书。
申请管理运营的管理模式等相关要求详见《乐东黎族自治县‘公建民营’幼儿园管理办法(试行)》(乐府办〔2015〕203号)。《乐东黎族自治县‘公建民营’幼儿园管理办法(试行)》已挂在县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栏”(网址:http://ledong.hainan.gov.cn/ledong/xxgk/dzwgkindex.shtml?catecode=0400),欢迎登阅。
乐东黎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9年3月15日
附:幼儿园投建金额
佛罗镇长青幼儿园 |
660.3万元 |
利国镇官村幼儿园 |
659.7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