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824917-7/2023-99577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乐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2023-10-30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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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乐东黎族自治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2年度单位决算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3-10-30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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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目 录
第一部分 乐东黎族自治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概况 3
一、单位职责 3
二、机构设置 3
第二部分 乐东黎族自治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2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 3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3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3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3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3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3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3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3
第三部分 乐东黎族自治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1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1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3
第一部分 乐东黎族自治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概况
一、 单位职责
乐东黎族自治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乐东县质监站”)隶属于县住建局,负责全县辖区内的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具体工作任务和职责范围如下:
贯彻执行国家、本省和本县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规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全县辖区内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安全和管理工作。
依法参与建筑工程事故、纠纷的调查处理。
负责建筑工程质量的投诉和受理工作。
承担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质安监督管理室。
第二部分 乐东黎族自治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2年度单位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见正文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见正文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见正文附件)。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见正文附件)。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第三部分 乐东黎族自治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263.69万元,支出总计263.72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32.69、32.71万元,分别下降11.03%、11.0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降低一般性支出。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1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01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缴存量资金。年初结转结余0.02万元,主要是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0.05万元,下降71.43%,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支出预算执行完成度较高。结余分配0.0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主要是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支出预算执行完成度较高,产生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费用下降。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63.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3.69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63.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1万元,占0.00%;项目支出263.71万元,占1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63.69万元,支出总计263.72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32.69万元、32.71万元,下降11.03%、11.0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降低一般性支出。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2万元,主要是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0.05万元,下降41.67%,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支出预算执行完成度较高。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主要是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较2021年度年末决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支出预算执行完成度较高,产生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费用下降。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3.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1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2.72万元,下降11.0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降低一般性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3.7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263.71万元,占100%,其中: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支出0.02万元,占0.01%;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支出263.69万元,占99.9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69.00万元,支出决算为263.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3%。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支出决算为0.0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支出决算为263.69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0.00万元,原因:本单位经费来源为县财政局按年度包干拨付,以项目经费下达全年经费,因此无基本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00%。与2021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持平。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00%。与2020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持平。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预算数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00批次,接待0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接待0人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269.0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如有)
“工作管理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全年预算数为269.00万元,执行数为263.69万元,完成预算的98.0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计划完成单位聘用人员工资发放,完成办公费、差旅费等综合办公经费支出,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三)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如有)。
无。
(四)单位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从评价情况来看,如期完成年度目标,项目管理规范合理,项目绩效目标能够按期达成,较好地完成了项目绩效管理工作。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度乐东县质监站机关运行经费0.00万元(为单位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由单位会计提供),与年初预算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乐东县质监站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占用房屋面积0.0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0.00平方米,业务用房0.00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0.00平方米。
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从车辆种类说明:轿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载客汽车0辆、大中型载客汽车辆、其他车型0辆;从车辆使用情况说明: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年末在建工程0.0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限定用途的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