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824883-6/2024-27906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发文机关:乐东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成文日期:2024-03-21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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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乐东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关于公开遴选国有资产(警用车辆)评估机构的公告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4-03-21 16:47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乐东黎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关于公开遴选国有资产(警用车辆)评估机构的公告
根据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工作需要,我中心拟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开展资产价值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乐东黎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国有资产一批警用车辆等(附件)报废评估项目。
2.工作地点:乐东黎族自治县。
3.计划工期:30天。
二、报名文件的编制、递交
(一)报名文件
1.在工商所在地的省级主管部门地资产估价机构备案资料。
2.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报价函、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报名文件的提交:评估机构可将加盖公章的报名文件递交或邮寄至乐东县抱由镇乐祥路老公安局办公楼2楼
(三)谢绝联合报名。
三、截止时间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3月25日下午4点。
(二)选择邮寄方式提交报名文件的,请确保截止日期前我中心收到文件,逾期未收到的,恕不接受报名。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月霞,联系电话:13907631544
五、特别说明
1.我方将从报名单位资质、报价、服务等多方面综合考量确定一名中选人。
2.一旦确定为本次选聘的中选人,视为能满足我方的工期要求,未经我方同意,不得更改。如有违反,我方有追究责任的权利。
3.遴选结果将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网站公示。
乐东黎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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