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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2024-36055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乐东黎族自治县南繁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成文日期:2024-04-30 17:12
  • 标       题: 乐东黎族自治县南繁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关于乐东县2023年南繁核心基地田间物理隔离带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4-04-30 17:12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乐东黎族自治县南繁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关于乐东县2023年南繁核心基地田间物理隔离带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乐东黎族自治县南繁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根据工作需要,为做好乐东县2023年南繁核心基地田间物理隔离带建设项目工作,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项目中标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比选,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实施任务,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乐东县2023年南繁核心基地田间物理隔离带建设项目。
二、项目实施地点:
地点:乐东县南繁基地核心区辽宁省农业科学院作物海南育种中心(佛罗镇丰塘村农场)。
三、项目预算金额:48.3万元人民币。超过预算的报价文件将视作无效响应。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新建金属网围栏共约2700米,用围栏地块共2块。金属网围栏高度统一为1.8m,分为立柱、栏片。立柱采用挖坑、浇筑混凝土基础方式进行安装,挖坑深度为50cm,混凝土基础基座为30cm×30cm×30cm,立柱为1.2mm厚4.8cm直径圆管,美观坚固.栏网片规格高170cm×宽285cm,网孔规格9cm×17cm,丝径Φ5.0mm,栅栏片底部距地面10cm左右。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信用查询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报价提交材料
(一)单位简介(简介后请附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和报价函(报价函请尽量详细,金额应以人民币报价,加盖单位公章);
(二)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
(三)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五)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六)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信用记录以及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
(七)项目方案;
(八)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内容。
七、报价须知
(一)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7日前,逾期不予接收。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址:
乐东县抱由镇乐安路365号热作大院乐东县南繁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三)其他:报价材料一式三份,需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胶装,未密封的不予接收。报价单位对所提供的一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报价文件内容清晰可读,材料不清晰和资料不齐全视为无效报名。
(四)比选结果经组织评审、内部审批等程序后,在乐东县政府网站上发布中标供应商公告,公告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
八、签订合同
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后,由成交供应商与乐东黎族自治县南繁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签订合同,项目实施按合同执行。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0898-85523338、18976469715



乐东黎族自治县南繁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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