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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2017-08-22 15:51
  • 标       题: 乐东黎族自治县民政局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计划
  • 文       号:发布日期: 2017-08-22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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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

  乐东黎族自治县民政局

  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计划

 

  2016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民政厅的具体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强化民政服务工作,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做好我县第八届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继续推进和加强殡葬管理服务建设。

  一、2016年工作总结

  (一)社会救助

  1、认真做好2015年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资金发放工作。

  为切实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冬春期间基本生活困难,根据《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15年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琼财社〔2015〕2348号)的精神,我局印发了《乐东黎族自治县2015年度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资金分配方案》并将救助资金257万元分配到各镇,认真做好受灾困难群众救助对象造册登记工作,截止目前257万元救助资金已全部发放到8744户(25434人)受灾困难群众手中。

  2、严格低保审批程序,加强动态管理。

  一是严格按规定做好审批、公示环节各项工作。在受理低保申请后,乡镇要对申请人家庭情况入户调查,同时召集村民代表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的结果在村里予以公示7天,通过评议和公示的报到县民政局审批。截止目前共审批新增城乡低保户1432户3734人(其中城市低保户598户1369人,农村低保户834户2365人)。二是开展不定期动态核查,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2016年我县通过加强动态管理手段,清退不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共1974户4898人(其中城市低保户1095户2710人,农村低保户879户2188人)。目前我县共有城乡低保户12670户25451人;其中城市低保户3533户6907人,农村低保户9137户18544人。截止目前共发放城乡低保金6041.39万元。

  3、加强城乡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继续加强对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对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力度,我局已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聘用了4名工作人员,专职从事核对工作。并与住建、房管、公安、交通、税务、工商、银行等联席单位加强信息比对,及时发现和清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有效避免错保,从而提高低保工作准确率。

  4、抓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坚持以农村五保政策、法规为依据,不断加大农村五保工作力度,及时发放农村五保金,截止目前共发放农村五保金337.5万元。截止目前,我县现有农村五保户:856户、856人,其中分散供养五保户790户、790人,集中供养五保户66户、66人。

  5、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严格按照《乐东黎族自治县城乡医疗救助管理实施办法》开展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截止目前共发放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026.22万元、救助人次1969次;其中发放城市医疗救助资金462.39万元、救助人次683次,发放农村医疗救助资金563.83万元、救助人次1286次。

  6、稳步推进精准扶贫社会保障兜底工作

  截止目前,已完成全县各镇上报的建档立卡扶贫兜底对象的低保调查、公示、审批工作,共765户1850人;继续加大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的统筹力度,精准确定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确保精准脱贫到人,实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二)优抚安置

  依法落实优抚安置政策。目前我县享受抚恤补助的各类对象1537人,我局按月足额发放抚恤事业费,2016年已发放各类人员优抚补助款913万元;共接收2015年秋冬季退役士兵96名,完成了2015年秋冬季退伍自主就业的96名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的发放,共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228.25万元;完成9名转业士官的安置工作,安排76名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三)双拥工作

  2016年,县委、县政府和县驻军部队严格按照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县的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在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高部队战斗力和增强军民凝聚力为宗旨。党政军民团结拼搏,真抓实干,有效促进双拥工作深入开展和地方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

  支持部队建设项目两个。拨款131.5万元,帮助部队解决水、电、围墙和购买消防车等问题。部队出动18台次车辆帮助地方修路,平整土地和卫生整治。同时积极开展爱民活动和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上半年来共捐资助学8万多元,航九师高政委带队慰问机场周边农村十户贫困家庭,赠送慰问品价值10万多元,为群众看病32次,修理家电、农机家电89件;法律咨询76人次。深入村寨为群众送医、义诊58人次,发放药品价值3000多元,为乡村修建公路170多米清理垃圾40多吨等。 2016年,驻军机场部队帮助地方搞好扶贫工作,比如场站部队正在和大安镇后物村接扶贫工作。

  (四)、社会组织管理

  切实加强民间组织管理。2016年以来共办理了7个社会团体登记,21个民办非企业登记。对全县59个社会团体进行年检,规范了社团的活动;加强对29个民办非企业的业务指导和规范管理,保障了民间组织的健康发展。

  (五)抓好我县第八届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2016年3月份以来,在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的精心指导下,我县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早动员、早部署、早谋划,圆满完成了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任务。截止6月20日,全县应换届的188个行政村(社区)全部完成党支部和村(居)委会换届,共选举产生村“两委”干部1567名, 实现100%“一肩挑”目标。整个选举,没有劝退任何人,也没有指定任何竞选人。通过换届选举,选出了稳定,选出了威信,选出了团结,选出了希望,选出了无穷的生命力。

  (六)社会福利

  1、抓好福利彩票宣传销售工作。认真按照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的工作部署,积极开展投注站点的宣传与形象建设等工作,做好全县22个福彩投注站的管理工作,同时积极抓好新站点的征召工作,2016年以来完成福利彩票销售 559.4万元。

  2、做好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工作。为切实保障孤儿基本生活,我局按月准时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每人每月630元,2016年共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120万元。截止目前我县共有150名孤儿。

  3、继续推进和加强殡葬管理服务建设。我县目前已设立了县殡葬管理中心,已建成2个县级公益性公墓:黄流卧龙岭公墓、九所马鞍岭公墓;7个镇级公益性公墓:抱由镇山寿岭公墓、万冲镇万寿公墓、大安镇万福岭公墓、大安镇龙安岭公墓、志仲镇保平岭公墓、千家镇龙门公墓、尖峰镇寿岭公墓;共搬迁坟墓11.2万座。为服务好今后我县殡葬管理,满足我县沿海六镇群众未来5年的需求,防止出现新增死亡人员的乱埋乱葬。我局已向县人民政府申请在黄流卧龙岭仙乐园公墓旁边再增300亩地规划用于建设公墓,并将300亩地纳入多规合一中安排解决。

  (七)公共事务管理

  1、认真贯彻《婚姻登记条例》,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严格依法登记,提高服务质量,登记合格率达100%。截止目前共办理结婚登记4061对,离婚登记300对。

  2、规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在“自愿受助,无偿救助”原则下,2016年共对63名流浪乞讨人员实施了救助,发放救助款6850元;

  3、加强对民政事业费的管理,积极配合财政、审计部门对各类民政事业费发放的监督检查。

  4、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班子成员除了按规定时间接访外,还经常带领业务骨干下访,了解群众的疾苦,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2016年共为130多位群众提供政策咨询,并对250多户困难家庭发放了临时救助金近28万元,群众较为满意。

  (八)老龄工作

  1、认真抓好80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发放工作,做好老年人优待证办理工作。2016年共办理老年人优待证3060张,发放80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4956100元、发放人数7066人。

  2、做好百岁老人长寿补助金发放工作,目前享受长寿补助金老人33人,每人每月300元,2016年共发放141600元。

  3、加快发展农村养老事业,改善老年人的生活环境,丰富老年人的文化生活,解决老年人日间照料,提升农村老年人生活质量。2016年开工建设大安镇后物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九所镇四所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九)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

  1、为低保残疾人对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为重度残疾人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为切实解决我县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琼府〔2015〕104号)精神,我局于2016年3月初,联合县残联召开11个镇有关负责同志会议,就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进行布置,县政府制定出台了《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的通知》和《乐东黎族自治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并下发到各镇。截止目前,我县已为2296名低保残疾人对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64.45万元;为4229名重度残疾人,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625.96万元。

  2、完成乐东县尖峰镇敬老院维修改造。

  为加快推进我县尖峰镇敬老院维修改造项目建设,完成省委省政府2016年为民办实事十大事项中提出的任务目标,我局认真制定《乐东县尖峰镇敬老院维修改造工程施工方案》,并依据《方案》认真组织实施。2016年9月底竣工,总投资为345860.52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敬老院围墙重新刷涂料,铺装工程;对敬老院内每个单间进行改造、加设一卫生间及敬老院内绿化工程等。

  (十)加快完成环岛高铁乐东段坟墓整治工作

  根据省有关领导指示和省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领导指示做好西线高铁沿线有关整治工作的通知》(琼府办函﹝2016﹞30号)及省民政厅《关于做好环岛高铁沿线“乱埋乱葬”坟墓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琼乐通﹝2016﹞19号精神),特别是刘赐贵省长5月10日在环岛高铁调研时对沿线可视范围内迁坟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我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以争先领先的勇气和决心,扎实推进高铁沿线“乱埋乱葬”坟墓整治工作。9月底已完成搬迁坟墓319座,植树20000株,竹子3000盆;并对沿线两旁,距离较远的,一时难于迁移的951座坟墓进行绿化遮挡。

  (十一)认真做好扶贫挂钩点扶贫开发工作

  根据全县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乐东黎族自治县2016年扶贫开发精准扶贫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局就扶贫挂钩点(抱湾村)实际情况,制定了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因户施策、极贫重扶和扶贫对象精准、项目成效精准的要求,不断强化帮扶措施,认真整合调配资源,落实帮扶责任。截止目前,我局帮扶抱由镇抱湾村贫困户33户143人,完成推进工作情况:

  一、罗振诗局长亲自带领局班子成员到建档立卡户家入户走访,对贫困户作思想工作,要求消除顾虑,解放思想,彻底摒弃“等、靠、要”思想,大胆创业,帮助其树立脱贫致富的欲望和信心。

  二、积极引导贫困户外出务工,通过劳动致富,现33户中,共引导外出务工31人。

  三、采取多种帮扶措施,扶持贫困户。其中发放扶持金82100元,单位捐助30000元,用于购买种苗及贫困户所需的生产资料; 社会兜底10户16人。

  四、民政局从生活上关心贫困户,给每户发放1桶油和一包米。

  五、到目前为止,经村、镇核准,公示精准退出的贫困户有13户52人,剩余20户经过帮扶已达脱贫,但没有公示走精准退出程序。

  二、存在问题

  我们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完成了各项民政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1、基层低保工作队伍建设有待提高。

  2、老龄机构人员不足,经费不足;客观条件限制,政策落实不到位。

  3、殡葬改革公墓建设后续管理不到位。

  三、2017年工作要点

  1、继续加大对基层民政助理的培训力度,低保审核审批严格按照审核审批程序执行,按照审核审批时限办结。

  2、加大力度做好80岁以上老年人高领补贴发放工作。

  3、加快建设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解决老年人日间照料,改善老年人的生活环境,丰富老年人的文化生活。

  4、继续加强殡葬管理服务建设,尽快配齐县殡葬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及时开展我县社会殡葬事务管理工作及公墓建设后续管理。

  201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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