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MB0U0593-3/2024-26761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乐东县林业局 成文日期:2024-01-29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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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2024年乐东黎族自治县林业局单位预算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4-01-29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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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乐东黎族自治县林业局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乐东黎族自治县林业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乐东黎族自治县林业局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 单位收支总表
八、 单位收入总表
九、 单位支出总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乐东黎族自治县林业局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乐东黎族自治县林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县林业工作的政策、法规规章以及发展规划、计划。
(二)规划、指导全县生态公益林的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荒漠化和水土流失工作。
(三)管理全县森林资源;负责林木采伐证的审批;林业用地许可证的核发;木材经营许可证的核发;木材运输证的核发;负责濒危特种进出口的审核以及《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许可证》、《野生动物驯养许可证》的审批、报批。
(四)负责全县林业产业化建设(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等商品林)和林产品加工以及林产品市场的规划、指导、协调和服务;指导花卉产业的发展。
(五)组织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规划、管理全县森林的分类及分类经营工作;依法划定、管理各种类型的天然林、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上报省政府审批。
(六)领导、指导林业公安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行政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和森林虫害防治、检疫。
(七)按规定负责国有林场、国有林区、集体、个人山林权证确权发证的初审。
(八)组织科技开发,推动林业行业技术进步。
(九)组织对林业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组织林业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抓好林业队伍建设。
(十)负责对所属单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十一)承办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检查指导各乡镇、国营农(林)场的林业工作。
二、机构设置
纳入乐东黎族自治县林业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乐东黎族自治县林业局(本级);
2. 乐东退耕还林办公室(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乐东黎族自治县林业局2024年单位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乐东黎族自治县林业局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乐东黎族自治县林业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乐东黎族自治县林业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08.81万元。其中,收入总计1108.8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1108.81万元、上年结转6.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6.09万元;支出总计6.0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9万元、外交支出0.00万元、国防支出0.00万元,结转下年0.00万元。
二、关于乐东黎族自治县林业局本级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乐东黎族自治县林业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08.8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76.5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4年乐东黎族自治县林业局地方公共财政拨款1108.81万元,占总的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51万元,占6.18%;卫生健康支出64.81万元,占5.85%;节能环保支出338.94万元,占30.57%;农林水支出611.30万元,占55.13%;住房保障支出25.25万元,占2.2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基本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1108.8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预算数增加576.5万元,主要是缴费基数和人数变动。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68.51万,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5.76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65.3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5.76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8.7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5.9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9.7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0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6.8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8万元;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3.1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是缴费基数和人数变动。
(2)卫生健康支出(类)64.8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98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64.8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98万元;行政单位医疗(项)13.7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6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项)51.0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32万元,主要是人数变动。
(3)节能环保支出(类)338.9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38.94万元;自然生态保护(款)自然保护地(项)60.9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0.94万元;森林保护修复(款)森林管护(项)27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78万元,主要是项目增加。
(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272.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2.43万元,主要是项目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5.2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95万元,主要是人数变动。
公用经费60.72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60.7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87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
项目支出677.60万元,其中:节能环保支出(类)338.94万元;农林水支出(类)338.66万元;自然生态保护(款)自然保护地(项)60.94万元;森林保护修复(款)森林管护(项)27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50.00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286.6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86.66万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2.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00万元,主要是项目增加。
三、关于乐东黎族自治县林业局本级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乐东黎族自治县林业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108.8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48.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9.28万元、津贴补贴82.73万元、奖金29.14万元、绩效工资29.3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9.7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6.8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7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1.0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6万元、住房公积金25.25万元、离休费18.75万元、生活补助3.13万元。
公用经费59.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3万元、咨询费5万、水费0.20万元、电费3.90万元、邮电费3.17万元、物业管理费0.18万元、差旅费2.42万元、维修(护)费1.50万元、工会经费1.4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8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6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40万元。
项目支出677.60万元,主要包括:自然保护地(项)60.94万元;森林管护(项)27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50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286.66万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2.00万元。
四、乐东黎族自治县林业局本级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乐东黎族自治县林业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8.86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根据外事部门等安排的2022年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团组0:目的地为0,人数为0人,天数为0天,主要任务为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8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86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计划接待0批0人。
(二)乐东黎族自治县林业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0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根据外事部门等安排的2022年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团组0:目的地为0,人数为0人,天数为0天,主要任务为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接待0批,0人。
五、关于乐东黎族自治县林业局本级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乐东黎族自治县林业局本级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科学技术支出(类)支出0.0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0.0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0.0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科学技术支出(类)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支出(款)乏燃料运输(项)2024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2. 科学技术支出(类)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支出(款)乏燃料离堆贮存(项)2024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六、关于乐东黎族自治县林业局本级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乐东黎族自治县林业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乐东黎族自治县林业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1108.81万元。
七、关于乐东黎族自治县林业局本级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乐东黎族自治县林业局2024年收入预算1108.8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6.09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00万元,占0%;专项收入0.00万元,占0%。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76.5万元,主要是项目增加。
八、乐东黎族自治县林业局本级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乐东黎族自治县林业局2024年支出预算1108.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1.21万元,占38.89%;项目支出677.60万元,占61.11%。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76.5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1108.8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1108.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0.49万元,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等。公用经费60.72万元,主要包括:农林水支出等。项目支出677.6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森林保护修复等。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6.09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乐东黎族自治县林业局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乐东黎族自治县林业局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乐东黎族自治县林业局25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1102.7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等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