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MB0U0593-3/2023-96899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乐东县林业局 成文日期:2023-10-3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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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林业服务中心2022年度单位决算公开报告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3-10-3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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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林业服务中心2022年度单位决算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3
一、部门职责 3
二、机构设置 3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3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4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2.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1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1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3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林业方面的方针政策、法 律法规规章。
2、负责全县森林防火机构人员业务培训、进行扑火安全教育和预防森林火灾宣传教育工作。
3、配合有关部门对森林火灾现场调查,绘制森林火灾示意图,协助提供森林火灾案件的有关资料。
4、负责全县森林火灾有关文书档案管理,按时上报县林业部门有关森林火灾报表工作。
5、做好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检查工作。
6、具体负责管理和实施本辖区内各类植树造林、种苗报表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中国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琼办发[2000]62号)精神,明确中国共产党乐东黎族自治县委员林业服务中心隶属乐东县黎族自治 县林业局,具体从事全县森林防火、植树造林协助种子管理工作的正科级公益一类独立核算事业单位。林业服务中心编制23人,其中事业管理编制20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内设机构4个,即办公室、森林防火大队、种子管理股、种植股,目前在编在岗 12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10人,空缺 10人,工勤人员2人,空缺 1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269.52万元,支出总计269.52万元,与2021年度256.59万元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12.93万元,增长4%。主要原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持平。年初结转结余0.19万元,主要是办公经费,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22万元,增长13.6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及时。结余分配0.00万元,主要是无结余分配,较2021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长(下降)0.00%,主要原因是持平。年末结转结余0.18万元,主要是0.18万元均为2018年公用经费财政拨款结转,故经领导班子讨论申请将此笔结余款缴。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19万元,增长5.55%,主要原因是
上缴存量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69.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9.32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69.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4.27万元,占98.11%;项目支出5.07万元,占1.8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69.52万元,支出269.52万元。与2021年度256.59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各增加12.93万元,增长4%。主要原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19万元,主要是办公经费,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22万元,增长13.6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及时。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18万元,主要是0.18万元均为2018年公用经费财政拨款结转,故经领导班子讨论申请将
此笔结余款缴。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19万元,增长
5.55%,主要原因是上缴存量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9.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1年度256.59万元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12.93万元,增长4%。主要原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9.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4.25万元,占98.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06万元,占10.78%;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险缴费(类)支出10.17万元,6占3.77%;4.卫生健康(类)支出25.17万元,占9.34%;5.农林水(类)支出200.07万元,占74.28%;6.住房保障(类)支出15.04万元,占5.0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86.66万元,支出决算为269.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65%。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386.66万元,支出决算为269.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2年12月份社保未在本年度支出,造成决算数较预算数有出入。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决算数为18.8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8.89万元,主要是今年决算编制更科学、更细化、更符合单位实际。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类)2022年决算数为10.1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0.17万元,主要是今年决算编制更科学、更细化、更符合单位实际。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决算数为8.7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8.76万元,主要是今年决算编制更科学、更细化、更符合单位实际;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2年决算数为16.4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6.41万元,主要是今年决算编制更科学、更细化、更符合单位实际。
农林水支出(类)2022年决算数为200.0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00.07万元,主要是今年决算编制更科学、更细化、更符合单位实际。
林业和草原支出(类)事业机构(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197.0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97.07万元,主要是今年决算编制更科学、更细化、更符合单位实际。林业和草原支出(类)事业机构(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3.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00万元,主要是今年决算编制更科学、更细化、更符合单位实际。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决算数为15.0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5.04万元,主要是今年决算编制更科学、更细化、更符合单位实际。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4.27万元,其中:
1. 人员经费(236.91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64.09万元)、津贴补贴(65.15元)、奖金36.2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8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0.1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7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6.4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18万元)、住房公积金(15.0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34万元)、救济费(0.34万元)。
2.公用经费27.36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1.40万元)、手续费(0.02万元)、邮电费(2.47万元)、差旅费(8.94万元)、维修(护)费(0.01万元)、租赁费(0.96万元)、专用材料费(0.0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7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72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00%。与2021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持平。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持平。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00%。与2021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持平。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增长0.00%。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可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自评项目12个,共涉及资金251.80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共组织对“2022年度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团体标准费用”等1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251.8060万元。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事业单位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7.31分。全年预算数为22.468080万元,执行数为16.4125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项目资金使用规范;二是预算执行合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是当年卫生健康经费拨款减少,下一步改进措施争取按财政拨付执行。以进一步提高项目绩效和预算执行效果,保障单位更好履行职责。
(三)单位评价结果
无
(四)财政评价结果
无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度单位机关运行经费0.0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搬迁至江北新办公楼办公,原办公场所共有8间办公用房,总面积约为130㎡,腾清后作为林业服务中心的办公用房。
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年末在建工程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