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首页 > 公示公告
  • 索  引 号:00824890-8/2024-34998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乐东县教育局 成文日期:2024-04-25 10:19
  • 标       题: 乐东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遴选公告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4-04-25 10:19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乐东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遴选公告

为推进我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海南省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要求,我校现拟对本项目开展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工作,欢迎具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参加,相关事项如下:

 、项目名称及采购人:

项目名称:乐东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采购人: 乐东黎族自治县乐东中学

二、采购控制价:

1、采购预算:170万元/年

2、招标代理费控制价:2万元

三、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信用截图加盖公章)

4、具备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资格(提供海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登记备案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纳税及社保缴纳证明)。

6、具有5(含)名以上政府采购专职从业人员。(提供海南省政府采购业务的培训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 工作内容:

组织完成乐东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招标工作,包括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开标、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协助评审、编制公示、发布(中标)成交通知书、备案以及提供咨询、组织报名、协助合同签订等所有招标采购程序性事宜。

五、报名材料

1、须提供资格要求中的各项材料。

2、须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等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法人授权委托书。

3、提供公司简介。

4、提供报价函(格式自拟)。{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费费率标准,进行下浮率报价,下浮率报价在0%~20.00%(含20.00%,需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之间,报价函须注明报价下浮率及金额,都需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未按要求报价的视为不合格};

5、报名材料正本一份,胶装密封递交。

六、报名材料递交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5日9:00时至2024年4月29日17:30时,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乐东黎族自治县乐东中学

(联系人:洪真福      联系电话:8552323613016266961

3、报名截止时间内报名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则本次遴选失败。

七、评定标准及流程:

首先审核报名材料,有缺项漏项、漏盖公章及报价函未按要求报价的都视为不合格;其次在投标单位符合相关资格前提下,评定标准如下:

1、报价下浮率浮动为0-20.00%

2、合格响应投标人>5家,则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有效报价求和后取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报价总价金额最接近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人。如出现并列最高或最低报价的同时去掉,剩余投标人不足3家,则按流标处理。

3、3家≤合格响应投标人≤5家,则将所有投标人的总价报价求和,取平均值。报价金额最接近平均总价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人。

4、如有报价相同者则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代理遴选结果公告在乐东中学公众号上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中文域名: 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政务

主办单位: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琼ICP备0500188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70001    琼公网安备 4690270200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