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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MB0T6532-9/2024-20643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乐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2024-02-22 09:14
  • 标       题: 关于乐东县九所科教创新先导区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4-02-22 09:14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乐东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乐东县九所科教创新先导区城镇

开发边界优化调整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

为适应海南自贸港发展对高素质应用型技术人才需求,支撑国际教育创新岛建设,高质量推进我县产业转型升级,实现创新链、产业链和人才链的深度融合,依据教育部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海南深化教育改革开放实施方案》《海南省“十四五”教育现代化规划》等文件精神,落实《乐东黎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功能传导,我局拟组织开展《乐东县九所科教创新先导区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方案》编制工作。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区位

项目位于乐东县九所镇九所互通东北侧,乐东滨海城镇带龙栖湾低碳示范创新门户重要组成部分,大岭产业聚集区重要共组成。

(二)项目范围

乐东县九所科教创新先导区项目预选址总面积约221.98公顷,东侧与北侧至现状村道,西侧与南侧至长茅水库东渠。

(三)上位规划要求

项目在《乐东黎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为乡村发展区,项目为《乐东黎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附表9:重点建设项目安排表确定的教育设施,项目符合《乐东黎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附表11:陆域规划分区内建设用地类型准入表要求。

二、开发边界调入调出情况

     调出范围:拟核减城镇开发边界大岭低碳产业园面积约66.06公顷。

调出范围:拟新增城镇开发边界乐东九所科教创新先导区面积约66.06公顷。

此次城镇开发边界调整不涉及调整(或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Ⅰ级和Ⅱ级保护林地、生态公益林地布局。未在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各类自然保护地中调入城镇开发边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内容规定,为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意见,现按程序进行公示。

 1.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2024年2月22日至2024年3月1日)。

2.公示地点:乐东县政府网站(http://Ledong.hainan.gov.cn)、乐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微信公众号和项目现场。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①电子邮件请发送到:ldxgtj@qq.com;②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海南省乐东县抱由镇1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室,邮政编码:572500;③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因网络空间有限,仅公示重点内容。如需详情,请咨询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村镇规划室。

5.咨询电话:0898-85528585。

乐东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

202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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