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MB0T6532-9/2026-31377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乐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2026-05-11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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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55-2地块规划修改必要性报告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6-05-11 11:35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一、编制背景
为做好江北机关办公区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保障江北机关办公区域周边被征收居民的合法权益,拟对《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55-2地块用地条件进行修改,修改面积4655㎡。
本次修改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国土空间规划条例》(2025年施行)第二十条规定,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琼府办〔2021〕12号)及《海南省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属于重大调整,现按照重大调整程序对该地块修改的必要性进行论证。
二、论证内容
对《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55-2地块控制规划指标进行调整,修改前后的用地规划条件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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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性质 |
用地面积(㎡)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
建筑限高(m)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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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前 |
零售商业用地B11 |
4655 |
≤1.0 |
≤40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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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 |
4655 |
≤2.3 |
≤40 |
≤20 |
≥30 |
三、公告时间
2026年5月11日-2026年5月18日
四、公告方式
网上公告:乐东黎族自治县政府网站(http//Ledong.hainan.gov.cn);乐东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微信公众号。
四、意见反馈方式
凡是与本项目变更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可在本公告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乐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村镇规划室申报,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电子邮件请发送到:ldxgtj@qq.com;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尖峰路1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村镇规划室,邮政编码:572500,咨询电话:0898-85528585。
五、相关附件
1.《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55-2地块规划修改必要性报告
2.修改前用地规划图

3.修改后用地规划图

4.修改前后图则


乐东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5月11日



琼公网安备 4690270200000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