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乐东发电有限公司乐东100MW光伏项目建设用地独立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一、编制背景
为切实落实国家及省关于发展光伏电站的发展战略,乐东黎族自治县积极引进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区域电网体系的完善和能源的高效利用。
由于本项目选址用地尚无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无法提供用地规划控制指标,为推进本项目开发建设,经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乐东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启动《国家能源集团乐东发电有限公司乐东100MW光伏项目建设用地独立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并于2023年4月22日通过专家评审会。
为提高规划的民主性和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及《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相关规定,现按程序进行规划批前公示。。
二、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与《关于承诺将乐东能源100MW(一期)项目用地纳入乐东黎族自治县国土空间规划及“一张图”的函》及相关附图中用地范围保持一致,本次规划范围面积为0.55公顷。
三、用地规划条件
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8号)、《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规[2015]11号)、《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 GB50797-2012)、《变电站总布置设计技术规程》(DL/T5056-2007)等相关规范综合确定地块用地规划条件,具体如下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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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码 |
用地性质 |
用地代码 |
用地面积(㎡)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
建筑限高(≤m) |
绿地率 (≥%) |
A-01 |
供电用地 |
1303 |
4022 |
0.3 |
30 |
15 |
15 |
A-02 |
供电用地 |
1303 |
1478 |
0.3 |
30 |
10 |
15 |
四、公示时间:30日(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27日)。
五、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ldxgtj@qq.com。
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海南省乐东县抱由镇1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村镇规划室,邮政编码:572500。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因网络空间有限,仅公示重点内容。如需详情,请咨询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村镇规划室。
六、咨询电话:0898-85528585
乐东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