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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公示公告
  • 索  引 号:00824918-5/2024-23138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乐东县公安局 成文日期:2024-03-05 16:41
  • 标       题: 关于遴选乐东黎族自治县公安局采购警务辅助人员警用服装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4-03-05 16:41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遴选招标代理机构代理采购警务辅助人员警用服装项目招投标工作,欢迎有资质的代理机构报名参加,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细则》有关采购规范,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乐东黎族自治县公安局采购警务辅助人员警用服装项目

2.业务单位乐东黎族自治县公安局

3.项目内容:招标采购乐东黎族自治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警用服装项目服务项目估算约为88.9万元。

二、招标代理费标准

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项目中标单位支付。

三、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必须在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通过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备案登记(网站查询证明截图加盖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盖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的声明函(须加盖单位盖章);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查询证明截图加盖公章)。

四、装订要求

提交的材料需按以上顺序序号标明并整理装订成册(胶装)1套,复印件均需加盖参选单位公章,用档案袋密封并加盖单位盖章,封面上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及邮箱。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2438日前(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到现场或者通过邮寄资料提交报名。

报名地点:乐东黎族自治县公安局(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发展大道东路联系人:卢花,联系电话:15120789462。

六、其他事宜

由局项目办召开会议对参加报名并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现场拆封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函。根据价格、业绩、服务等选定中标候选人。本次遴选结果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乐东黎族自治县公安

                        202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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